按照我省评奖工作要求,为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,确保评奖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现将第十三届河北省文艺振兴奖获奖作品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2018年12月3日至12月7日,时间5天。
在此期间,凡对获奖作品有异议的,可通过电话、信函等方式向省委宣传部反映。
电话:0311-87904070(8:30至17:30)
通信地址:
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46号省委宣传部文艺处
邮政编码:050052
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
2018年12月3日
优秀作品奖获奖名单
(共78件)
[责任编辑:张成业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