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从河北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,按照全国统一安排部署,12月16日零时起全省高速公路入口货车称重设施将全部启动运行,24小时进行检查,货车逢车必检,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。
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将严格按照GB1589—2016规定的车货总重限值执行(见上表)。对经检测超载1吨以内的货运车辆,各收费站将直接实施劝返;检测超载1吨以上的货运车辆,执法人员将引导至属地联合治超站点,进行处罚、记分和卸载。
河北省治超办副主任、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安英春表示,我省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将严格执行非法改装不恢复原状不放行、改装源头不落实不放行、超限超载不卸载不放行、违法驾驶员不记分不放行、货运源头信息不查清不放行、行驶路线不查清不放行等“六个不放行”,并对涉事货运车辆、车辆驾驶员、运输企业、货运场所经营者落实“一超四罚”。同时属地公安机关将对带车、领车、头车闯岗、违例滞留、停车堵路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。
据了解,我省已经全面完成了1352套ETC门架系统建设和3697条ETC车道改造工程,与辽宁、青海等省并列全国第一,为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。入口称重检测工作启动后,将实现货车称重数据与高速公路发卡系统互联互通,货车经检测确认为合法车辆将自动抬杆放行,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,收费系统将禁止发卡和抬杆,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。(记者郭洪杰)
[责任编辑:赵秀敏]